性別平等的雙重標準

女權主義社會學家,同時是紐約大學社會系教授 Ellen Lamont 發表文章表明,隨著工作和家庭中的性別平等成為規範,男女在婚姻中得到公平對待當然被視為理想。但是,進步的異性戀者仍然被困在性別關係慣例,盡管只是部分,也代表著性別認識鴻溝依舊存在。

Ellen 採訪許多千禧世代已婚人士,有些明顯是進步的異性戀者談到性別平等時,傾向於關注工作機會平等而不是人際關係。她發現許多人都制定了老式的、嚴格的約會規則。例如雙方都會認為男性為約會買單,希望女方表現得像個女人,男方表現得像個男人。當男人和女人在交往初期進行這些基於性別的傳統角色劃分時,他們發現在婚後很難再恢復平等。

就像是許多已婚男子認為自己是很好的養家糊口者和重要的決策者,往往把家務和照顧他人的工作留給女性,即使在婚前就已經有協議者,仍然無法脫離文化上的性別認知。與此相反的是 LGBTQ 夫婦。 他們往往不希望參與任何與性別不平等有關的約會方式。

因為許多 LGBTQ 的人際關係不依賴於既定的意識形態,許多性別規則經常被審查、質疑和拒絕。LGBTQ為了溝通、評估和談判的過程加強了關係,使得婚後反而相當平等,雙方都是互相對待並且掌握良好的溝通管道。他們認為關係在剛開始時就已經是平等狀態的話,反而不會因為隨著時間或是規則,而有所改變。

不管異性戀還是 LGBTQ ,只要是對於彼此關係的溝通都有可能會使對方疲憊不堪,因為有一個方面是相互回饋的價值,而不是單方面的付出與自以為。 然而,傳統的男女伴侶在某些方面,藉著依靠社會規範避免支付此一成本。長期來看,這可能不是一種溝通成本,而是一種關係投資。因為如果關係初期就進行面對面的對話和調整價值觀的行為,長期來看對於婚姻關係或是任何形式的社會連結,都帶來相互訂定規則的好處。

老派作法在現代顯得特別突兀,在這個邏輯底下,如果你想要一個平等的婚姻,那麽就以平等的方式約會。

If You Want a Marriage of Equals, Then Date as Equa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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