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學門提出破壞式創新概念時,認為一個典範轉移需要有各項創新活動支持,但一個很簡單基礎提問顯現:我們該要產出多少點子,才能促使組織產生破壞式創新。
答案可能是 10 個、100 個或者是 1000 個,太誇張嗎?事實上根據史丹佛大學研究顯示,如果要進行到值得稱為商業成功的所需要的點子,可能需要 4000 個點子以上。 Charles O’Reilly 教授指出,大公司要通過探索推動顛覆性創新,必須掌握三種不同的能力:想法產生、概念孵化和概念擴展。
他的觀察是,大多數領導者都大大低估了最終實現突破性創新所需的漏斗規模。Bob Sutton 對世界知名的設計和創新顧問公司IDEO進行了一項垂直項目研究。創新漏斗會將 4000 個點子轉換成 226 個(約 6%)發展成原型(Prototype),原型中有 12 個(約 5 %)繼續獲得某種程度的客戶付錢的關鍵,最後則是 2-3 個點子能夠成為「適度的商業成功」。這意味著 99.9% 點子不值得往前推進,換句話說,一開始認為會成功的點子通常不是值得投資努力的一項。
99.9% 點子失敗率實際上並不是一個問題,能夠快速行動,快速循環概念,並保持一種意願,只追求那些實際證明客觀上可行的概念,而不考慮先入為主的意見和根深蒂固的觀點。積極的破壞式創新需要速度、敏捷性、靈活性和迭代;這些特徵大大地提高統計學上不可能發生的事件的機率。
顛覆性創新所面臨的部分挑戰是,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數字遊戲。與漸進式工作不同的是,漸進式工作通常被充分理解,並且在風險和回報方面相當確定,而破壞式創新更像是風險投資。任何一個特定的概念成功的確定性很低,但如果創新者有一個4000個點子的話,你可以有相當高的信心,一些東西會成功。
不要害怕取消選擇概念,也不要愛上你的點子,關鍵是不要把時間浪費在無助於團隊學習。盡早清理概念,並將學習成果堆積起來,對成功的破壞性創新至關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