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最近有機會跟我聊天的人,通常都會被我洗腦「設定」與「故事」這兩個概念。
這也是我從台灣通勤第一品牌(:P)聽(ㄔㄠ)來的,「設定」指的是主題的人物角色、場景、動作等等的原始狀態,「故事」則是建立在設定上的內容。像多拉A夢就以完整的人物角色設定,但是每次故事幾乎都是雷同作為賣點。舉例來說,不是廢材大雄被欺負然後使用了某種道具惡作劇,然後爛攤子都給多拉A夢,就是大家去遠方拯救一個頻臨崩壞的王國,打倒壞人後王國復興。總之是 5 個朋友加 1 個機器人的組合。
這是設定的厲害之處,但故事就不一樣,例如海賊王的個人物角色設定相當平凡,只有一個想要征服世界的橡膠海盜魯夫,其他角色的設定可以說是完全沒有。但就以「探險」、「找尋夥伴」與「偉大航道」來看,海賊王的故事線強大到貫通一切。故事線發展到現在已經走向展開與超展開,現在每個人都在看這個故事該如何結尾。
台通節目裡說,許多優秀的漫畫作品其實只有做好「設計」或者是「故事」,而且,「設定」與「故事」是相輔相成的結果,並沒有什麼絕對。有的時候故事說得好就可以賣出不少產品,但也有些光是設定就可以打趴很多競爭者,並不是每一個賣座的作品都能夠做好兩件事情。
雖然不是甚麼新觀念,但對我來說去卻是有如驚天一嚇。搞創新的人,要不然就是喜歡「微軟加Intel的個人電腦設定」,要不是喜歡「矽谷故事:GAFA那些搞新創的人」。不管如何,每個人都喜歡「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蘋果」,個人電腦的設定加上賈伯斯的故事,等於萬能。
最強的「設定與故事」有很多,上個世紀是PC(生產力)、WalkMan(娛樂)或者是百視達(Rental),10年來看全部都是iPhone。這些創新都有類似的特性,一個很好的設定(產品規格、品質、易用性),跟一個很好的故事(使用體驗),兩個都做得好才能夠叫做一個品牌。
而現在談的品牌,有設定與故事兩個都做很好的案例嗎?
兩個同時做好當然是非常困難的,事實上這也是多數人看創新的盲點,產品規格好還不夠,最好是能有什麼樣的開發故事加成,前Apple工程師很好,創業多次成功(或失敗)也不錯,但忽略了其實設定與故事有一個就好,有兩個根本就是天縱英才。
總之,設定與故事看來可以解釋非常多事情,工作設定(職務內容)與故事(危機處理),人生設定(你家有多少資本)與故事(遇到誰,或者是去哪裡旅行)也行,我還沒講到商業模式呢,嗯,那就下一次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