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說幸福是一種自我感官上的狀態,不過,仍然有研究者對幸福的來源與組成相當有興趣。根據倫敦大學(UCL)在 Nature Communications 的研究顯示,當自己跟別人比較起來,得到不公平對待時,幸福感會直線下墜。
換句話說,不公平就等於是不幸的根源。
研究中,47位陌生人分配在各小組裡,讓他們個人對個人進行金錢賭博,同時也讓他們知道小組成員是否贏或輸錢。結論如果自己贏,小組成員輸的話,對幸福度沒有明顯下降。相反的,如果自己輸的話,小組成員也輸,幸福感就會上升。
研究表現出所謂的「幸福方程式」定義:研究者得以在特定的情況下,推測人們會得到多少的幸福。「人們的幸福度不是自然發生,而是從身旁人們發生的事情,決定自己是否幸福。」論文共同作者 Robb B. Rutledge 說。
因此,幸福感也發生在資源分配夠不夠公平,當所有社會資源分配時,個人分配得到比平均30%以上狀況,幸福感就會減少,也就是說,如果一個人比身旁的人更有錢,或者是更有支配能力,也會導致幸福感下降。
這裡說的不是非常大筆的金額差距,(謎之音:果然是英國研究?!),原因可能是出自於獲取過多資源導致的罪惡感,或者是認為自己不該是比別人獲得更多資源的那個人。另外一個狀況,如果個人比別人得到更少的10%,也會感到幸福不足,這個比較容易理解。
研究也發現有關金錢的幸福感傾向,不會受到給予者的影響。也就是說,金錢接收者的幸福感跟給予者的好感毫無關係。人們對金錢本來就有好感,有得到好處,誰給都一樣。這個研究也能做為共感力的測試,當精神疾病者失去共感能力,將會影響自己行動的判斷力,甚至做出傷害他人的舉動。藉由此測驗,醫師能了解病人無法產生共感能力的程度,作為治療指標的一環。
研究讓我們了解,幸福不是由自己決定,從身旁周圍的人影響更大。這或許是人類在社會化過程中,希望被社會公平妥善對待的內在想法,也就不難解釋追求整體公平分配,是驅動整體社會利益上升的關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