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媒體需要改變?一切都是次文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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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rrod Dicker 曾經是華盛頓郵報、赫芬頓郵報(Huffington Post)跟時代雜誌的科技部門主管,也是個寫手。現在正在做自己的創業題目:Po.et,打算使用區塊鍊技術將媒體業產生破壞性創新。這篇文章是他在 Medium 上的專文,對於品牌媒體輕視次文化,過於強調主流媒體的力量而造成商業模式青黃不接,提出自己的看法。

首先,什麼是次文化(Sub-Culture)?

在音樂或媒體的領域中,我們會稱主流文化為「類型(Genre)」文化的說法,類型文化有自己固定的結構,並且閱聽者與創作者都有明確的界線。例如爵士類型與搖滾類型各有各的支持者,爵士創作者也不太可能跨到另外一個搖滾類型,這也造成類型造就了主流文化的原因。次文化之所以是「次」,代表任何對抗主流文化的意識形態,這也是普遍認知上對於次文化的定義。對於創作者來說,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。

當世界逐漸網路化後,走向利基(niche)的商業模型在虛擬世界逐漸興起,也打破不少類型限制。也就是我們現在討論的「次文化」也不斷的產生。像是初音(Hatsune)要如何歸類?是電子樂還是創作?就很難去用傳統的類型文化來解釋。但的確吸引了許多利基創作者在網路上進行初音創作。這些創作者不再以吸引更多人,或者是成為主流音樂為主要創作方向,而是為了服務一群小眾粉絲為對象。比起往主流規模化,次文化如何能夠完整建構世界觀才是創作的重點。

小眾媒體的興起,也影響主流類型音樂或媒體的生態,尤其小眾媒體每每批評品牌媒體的獨特性不足,或者是現在已經不是「主流帶風向」,品牌媒體戴著有色眼鏡,無法自由的表達自己的觀點。小眾粉絲的批評其來有自,比起傳統重視內容的主流文化本體,利基創作者與小眾閱聽者=消費者=粉絲的關係性反而是一種獨特價值。這也造成了內容不再是對價商品,沒辦法照過去的一首歌或是一篇文章的計價模式來估算價值。

內容比較像是創作者與粉絲溝通的重要中介,到最後成了創作者與粉絲之間的接觸點。小眾粉絲比主流文化還要注重創作者的品牌定位,更不要說他們的創作風格,也必須要跟主流文化有所對抗才行。Jarrod Dicker 文中也建議品牌媒體,應該拋棄過去媒體應該創造主流的方法,而是發展獨立於品牌媒體的次文化,讓更多創作者參與,藉此產生新的商業模式。

品牌媒體必須承認現在沒有大眾主流文化的必要性,讓過去被「大眾化」的閱聽者,可以藉由媒體平台找到自己的定位。也就是找到「我」與「媒體」的關係性

關係性會大大影響品牌媒體的經營模式。舉例來說,紐約時報在網路上販賣自有品牌的托特包 Truth Bag 即是一種粉絲主導的次文化商業模型。紐約時報的會員可以藉由一款簡單的托特包,展現自己喜愛自由與真實的個性。品牌媒體需要有明確的觀點,讓粉絲可以站在上面導引出次文化的可能性,並且主導整個媒體經濟的走向。品牌媒體也需要走向越來越開放的商業環境,嘗試不同的觀點,測試粉絲的反應,才能夠逐漸形成這類型的次文化論述。

文中也指出,韓團 BTS 或者是樂團 Pnish 等都不是過去主流媒體會報導的對象,但在次文化的推波助瀾下,也漸漸的在「主流媒體」上露出,意外創造新的主流。這也就是關係性為什麼重要的原因。如果媒體環境改變的話,也會改變整個營運方向,品牌媒體會逐漸變成社會觀點的標籤化:什麼人看什麼媒體。

雖然報紙或是雜誌媒體還是能主導某些觀點,「次文化」網路媒體卻不是如此,過去的Blog或現在的PodCast都有個人發聲的存在,漸漸地改變了現今媒體的營運方法。換句話說,品牌媒體的重點不在於文章有多少「觀看次數」,而是誰寫的,對誰造成影響力,最後產生什麼樣的現象級內容可能才是 Jarrod Dicker 所說的次文化重點。如果品牌媒體能開放思考的話,便會將生產方式從編輯台轉向個人生產,商業模式也會從購買轉向訂閱,甚至於會員制等等,創造不同的商業機會。

次世代的品牌媒體如果要生存下去,理解到創作者與粉絲的關係是一件事情,如何適應環境變化做出改變是另外一回事。次文化也會持續產生進化,如何轉換價值,將是品牌媒體以後需要關注的議題之一。

Breaking the Fourth Wall: The Business of Media Subcultur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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